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喪葬補助申請

勞保喪葬補助

ALLOWANCE喪葬補助申請

勞保喪葬補助

如果家中有數人投保,則以投保薪資最高者去申請最划算。
但如果往生者本身有勞保,可以領死亡給付,其計算最高可為投保薪資X45,所以有可能請領死亡給付可得到較高之補助。

  • STANDARD給付標準

    「家屬死亡喪葬津貼」— 由投保勞保的家屬來請領。

    條件:被保人的父母、配偶或子女死亡時死亡,可請領3~1.5個月的眷屬喪葬津貼。

    「本人死亡給付」— 往生者本人為投保勞保之被保險人。

    第一部分「喪葬津貼」: 按月投保薪資給予5個月。 第二部分「遺囑津貼」: 依死亡原因,若是因為職災死亡,不論投保幾年,,一律發給40個月。若不是職災死亡,依投保年資,若投保未滿一年者,遺囑津貼按月投保薪資發給10個月;投保未滿2年,發給20個月;投保滿2年,則發給30個月。
    因勞保條例設有「同一種保險給付,不得因一事故而重複請領」的規定,因此喪葬津貼的部分,可以在計算之後,於「家屬死亡喪葬津貼」(投保薪資x3個月)和「本人死亡喪葬津貼」(投保薪資x5個月)之間選擇申請。
  • SPECIAL CASE勞保中斷仍可請領之特例
    被保險人於退保後一年內死亡,如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條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釋規定(保險有效期間罹病,曾門診或住院診療,退保一年內因同一疾病死亡),應檢具相關診斷證明書依規定申請死亡給付。
  • APPLICATION申請“家屬死亡喪葬津貼“所需文件
    請領喪葬津貼時,應提具下列書據證據(均應蓋妥印章)
    (1) 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。
    (2) 死亡診斷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,死亡宣告者為判決書。
    (3) 除戶戶籍謄本(應載有被保險人及死者之專欄記事,並載明死者死亡日期)。
    (4) 被保險人於死者死亡日期後申請之現住址戶籍謄本。
  • DIFFERENCE勞保年金及國民年金之遺囑年金差異性
    對於遺囑年金、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,唯一不同點在於:保證領回的制度
    這是優於國民年金的地方,倘若配偶已在領取勞保老年年金時,當然一定要選擇領取配偶剩餘金額。

    所以,若是配偶倆都是勞保年金,就沒有太大影響,但若配偶倆都是國民年金即消失,其實原有的敬老津貼本就沒有遺囑年金的設計,遺囑年金的設計根本是整人,除非二種情況,才有可能會發生子女領取得到遺囑年金:
    (1) 老夫少妻剛生小朋友,而那小朋友即可以領取到遺囑年金。
    (2) 亦或是夫妻一人是領取勞保年金老年年金給付,一人年領國民年金老年年金時,也可保證領得到。
注意事項
自家屬死亡之日起,二年內需要提出申請。
另,可經由保險單位提出申請,不必親自到勞保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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